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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神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昆明神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致服务商:

根据昆明神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开展2024-2025年度生产经营所需法律服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履约能力的单位进行报价。

一、报价要求

1.本报价为日常法律服务综合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律师报酬、律师事务所利润、各类服务事项书面文件制作费、昆明五区(官渡、西山、五华、盘龙、呈贡)范围内交通费、通讯费、税金(税率6%)等费用。成交方的报价将作为合同价格的组成依据。

2.本报价不包含作为甲方代理人参与诉讼或仲裁案件、其他专项事务的法律专案服务、参与其他重大项目谈判或法律可行性研究及实施方案的法律研究与评估、昆明五区(官渡、西山、五华、盘龙、呈贡)范围外为处理甲方及所属项目公司法律事务或其他事务发生的差旅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合理费用。

二、服务范围及资质要求

1.服务范围

⑴为甲方及子公司提供日常工作法律咨询、相关法律信息。

⑵对甲方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可行性论证,避免经营上的法律风险。

⑶草拟、修改、审查甲方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⑷针对某些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或针对性的发出律师函。

⑸参加甲方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⑹在甲方内部进行法律教育和法律培训。

⑺配合甲方人事方案设计。

⑻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材料、文件合法性审核。

⑼甲方授权的其它律师业务工作。

⑽年度、季度法律问题案例总结与培训。

2.资质要求

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服务时限要求

合同履行期内紧急事务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工作现场,一般事务在受理后2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或口头答复,其他事务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实质交付。

四、询价原则及成交单位的确定

满足要求前提下,以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成交单位。

五、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询价文件提交

凡自愿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8日17:00前,按附件要求报价后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递交到昆明神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B105综合部办公室。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353706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向阳路38号。

 

 

昆明神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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